原標題:明確國有文化經濟的戰略定位
黨的十八大召開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標志著我國的文化體制改革進入一個新階段。
新階段的主要特征,一是產業結構和消費結構轉型升級要求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從而對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產業結構轉型提出了迫切要求。二是目前我國經濟轉軌、社會轉型和對外開放呈現加速的態勢,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日益融為一體,迫切需要文化體制改革在深化改革開放和化解社會風險中的引領作用與溢出效應。三是隨著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和中國經濟的崛起,我國面臨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的問題,這對進一步深化文化改革,探索有中國特色的文化發展之路提出了新要求。
目前,國有文化經濟仍然存在著戰略定位不夠清晰,結構不合理﹔資本布局過寬、條塊分割、資源碎片化嚴重,缺乏競爭力﹔所有者缺位、運營體制不健全,以及與社會資本融合程度不高,缺乏對文化市場的調控作用和引導力等問題。依據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和國家基本經濟制度,我國文化經濟應當是以國有文化資本為主導的開放型的混合經濟結構。換言之,就是要通過對國有文化企業的科學定位,優化國有文化資本結構,發揮國有文化經濟在文化市場中的主導和引導作用,確保國家文化安全,同時發揮民營和外資文化經濟的積極作用,促使二者融合發展。
國有文化企業的性質,應是承擔公共責任和公共使命的公共文化企業,即對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在鞏固和壯大主流輿論中負有公共責任,在公共文化產品和准公共文化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