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社会建设法治化水平
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山东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推动全社会厉行法治。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着重抓好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程。突出抓好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和改进高校法治教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每年十二月四日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发挥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弘扬新时期山东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完善公民和组织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树立诚信山东良好形象。
(二)构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体系。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支持和保障社会组织依法自律,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在鲁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做好来鲁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法律服务纳入全省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运行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覆盖面,让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获得及时有效法律保护。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推动建立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现法律服务资源区域分布合理、业务结构均衡发展。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优化司法鉴定机构布局,提高司法鉴定质量。
(四)健全依法维权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通过法定程序理性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推动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解决好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依法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办法。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平安山东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视频监控全覆盖工程建设,健全反恐维稳长效机制,抓好大数据云计算警务信息系统深度开发应用,提升保障人民生命财